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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离婚时分割婚内为孩子买的保单吗?

字号: 2025-05-20 22:17 来源:头条新闻网

核心提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孩子买的保单,离婚时会被分割吗?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通过以下案例带您了解。钱太太用婚后储蓄给自己的儿子买了一份年金保险,投保人是钱太太,被保险人和年金受益人是儿子。现在钱先生和钱太太要离婚,双方对保单的现金价值和保险金的归属权产生了争议。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孩子买的保单,离婚时会被分割吗?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通过以下案例带您了解。

经典案例

钱太太用婚后储蓄给自己的儿子买了一份年金保险,投保人是钱太太,被保险人和年金受益人是儿子。现在钱先生和钱太太要离婚,双方对保单的现金价值和保险金的归属权产生了争议。

案例分析

为了更清晰地对分析该案例,我们举例说明:

第一,部分地方法院认为,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应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夫妻离婚时,保单通常不会被分割。

如我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规定,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视为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夫妻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二,如果离婚后,作为投保人,夫妻一方要求退保,对方可以要求分割退保后相应的现金价值。

第三,夫妻一方投保,子女作为年金受益人取得的年金,一般认为属于其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子女所获得的年金。

案例解答

根据上述分析,钱太太用婚后储蓄给儿子买的保险,应视为对儿子的赠与,钱先生与钱太太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钱太太在离婚后选择退保,则钱先生可以要求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延伸学习

2016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视为双方对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保险法》

第十八条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内容来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号

Tags:天津市 保单 寿险 人寿 中国 科普 分割 离婚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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