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重视保单回访 维护自身权益
核心提示:近期,客户王女士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依规对王女士进行回访,但是均被王女士拒绝,回访未能成功。而后,经销售人员协助,公司与王女士取得联系。接通电话后,王女士反映:“为什么我买份保险还要进行回访”。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通过一则案例带您了解保单回访的重要性。
典型案例
近期,客户王女士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依规对王女士进行回访,但是均被王女士拒绝,回访未能成功。而后,经销售人员协助,公司与王女士取得联系。接通电话后,王女士反映:“为什么我买份保险还要进行回访”。
面对此情形吗,回访人员耐心地向王女士解释新单回访对客户的关键意义。回访期间,王女士对所购保险产品提出疑问。客服人员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进行了详细解答,最终王女士对公司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
根据《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并及时记录回访情况”。
新单回访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投保人应认真核对保险单内容、阅读合同条款。此案中,王女士在回访环节没有详细了解保单内容,导致产生疑问。
风险提示
保障客户知情权
保险新单回访是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核实保险合同内容的重要环节,通过回访,消费者可以进一步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障范围、交费期间、保险期间、免责条款等重要信息,确保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符合自己需求和预期。
保障客户自主选择权
保险新单回访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从而由消费者根据实际意愿自主选择、自行决定购买保险产品,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新单回访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环节,是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知悉自己享有保险权益的机会。投保人应认真对待,对于回访中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询问工作人员或者销售人员,切记不能盲目回答“知道了”、“是的”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号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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