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滚动 滚动新闻 正文

市民购房遇销售经理携款潜逃 网签暂时关闭

字号: 2017-06-21 19:39 来源:天津网

核心提示:天津网讯网上帮办刘颖即时播报日前,市民秦女士在网上帮办平台留言,咨询所购商品房房产证办理一再拖延一事,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帮助。市民:所购新建商品房问题多产权登记遇难题秦女士介绍称,“2015年3月我在西青区以近8500元/平方米的单价购买了恒益隆庭1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益博置业签署了认购协议。房款总价82万元,首付42万元,剩余40万元房款双方约定以公积金贷款形式缴纳,并由售楼处销售经理代办相关手续。

天津网网上帮办 刘颖 即时播报 日前,市民秦女士在网上帮办平台留言,咨询所购商品房房产证办理一再拖延一事,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帮助。

市民:所购新建商品房问题多 产权登记遇难题

秦女士介绍称,“2015年3月我在西青区以近8500元/平方米的单价购买了恒益隆庭1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益博置业签署了认购协议。房款总价82万元,首付42万元,剩余40万元房款双方约定以公积金贷款形式缴纳,并由售楼处销售经理代办相关手续。此后,该经理一直以贷款手续有问题为由,未成功办理贷款,且拖延交付房产证至今。”

针对此情况,记者进一步询问秦女士房屋目前状态,秦女士介绍到:“交完首付款后,房屋便交付了,后来我们多次询问贷款办理进度,该经理一直说让我们先住着,不着急。直到今年4月,我得知楼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一房多卖、房屋抵押、法院查封等,这些情况我们已查询证实。在报案时,开发商工作人员称问题系售楼处经理个人造成,该人已携款潜逃,公司未收到购房人任何钱款,且也已报案。现在,售楼处已经撤销,听说小区的产权登记也已经被停止办理了,我们实在不知道损失到底该由谁负责?希望网上帮办能够给予帮助。”

西青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手续齐全即可办理产权登记

针对秦女士的问题,记者致电西青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有关情况,工作人员介绍到:“恒益隆庭的事情我们有所了解,当时售楼处的销售经理携款潜逃,已经在公安系统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开发商并未失踪,只是此前办理了法人变更。该小区的产权登记,还在正常进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需要有网签作为凭证,只有认购合同无法进行登记,如果购房者手续齐全的话,是可以进行登记的。”

西青区房管局:网签功能暂时关闭

随后记者致电西青区房管局市场科,询问网签有关事宜,工作人员回应称:“恒益隆庭的销售经理被立案后,市房管局为了防止购房者产生更大的经济损失,已暂时将该小区的网签功能关闭了。”

开发商:若认购合同为真 将积极配合处理后续问题

为了进一步帮助秦女士解决问题,记者联系到开发商益博置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已经报案走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最后判决为准。如果购房人真是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合同,后续的事情我们会积极配合处理,包括代办贷款、网签等,只要是正常手续都可以。但如果购房人签署的是假的认购合同,那属于销售经理个人诈骗行为,公司是否担责、在什么程度上担责,目前谁都无法说明。”

开发商方面建议秦女士先携带订购合同过来鉴定真伪,再沟通下一步事宜。

律师:若所述属实 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针对秦女士的问题,记者致电天津佑航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王月月律师称,“像秦女士这种情况,通过民事程序或刑事程序都可以解决。一般是先到公安局报案,由公安机关帮助其侦查案件情况。此事涉嫌诈骗,若走刑事程序,报案后可由警察进行侦查、抓赃。当然也可以进行民事起诉。”

对于民事起诉的有关情况,王律师介绍说:“如果此事发生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即不存在开发商与银行或买家恶意串通),房屋的抵押和与他人的买卖发生在先,且认购合同确实是和开发商签署的,秦女士可以带着从房管局查询到的有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为秦女士是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与售楼处销售经理间的问题是其公司内部问题,开发商理应对秦女士的经济损失做出赔偿。但若要求开发商必须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证,可能会有一定难度。毕竟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前面发生的房屋抵押或买卖也是合法的。”

温馨提示:购房前这些证件要查验

为避免购房中出现纠纷,网上帮办特别提醒,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购房人应注意查验所购项目是否取得“五证”,即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要确认自己所购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范围内。

买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主管部门申请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买进的房产,只有在进行了合法的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后,购房者对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产权登记,可以使购房者验证所购买房产是否存在产权问题。若发现产权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卖方索赔。

Tags:网签 经理 开发商 女士 问题 登记 产权 销售 房屋 办理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焦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