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不能成为非法营销“乐土”
核心提示:(原标题:“朋友圈”不能成为非法营销“乐土”)微信“朋友圈”大多是熟人,具备较高可信度,这给一些图谋不轨者提供了“杀熟”机会,甚至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欺诈诱骗的可乘之机。例如,有不法分子怂恿用户转发带“三无产品”广告的“鸡汤文”谋取暴利,其向广告主索要的费用是用户分成费的十倍;有的第三方公众号允诺用户群发广告后就能“免费领商品”,却在收取远高于市场价的“邮费”后,寄给用户成本极其低廉的劣质商品等。
(原标题:“朋友圈”不能成为非法营销“乐土”)
微信“朋友圈”大多是熟人,具备较高可信度,这给一些图谋不轨者提供了“杀熟”机会,甚至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欺诈诱骗的可乘之机。例如,有不法分子怂恿用户转发带“三无产品”广告的“鸡汤文”谋取暴利,其向广告主索要的费用是用户分成费的十倍;有的第三方公众号允诺用户群发广告后就能“免费领商品”,却在收取远高于市场价的“邮费”后,寄给用户成本极其低廉的劣质商品等。
此外,测试小游戏、点赞获礼品、行善寻亲、扫码送话费、回复换礼品等花样百出的“朋友圈”营销内容,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并给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近年来,新媒体营销迅猛发展,相关部门对于新兴广告模式和社交网络营销模式的监管较为滞后,管理缺位、打击不力使“朋友圈”中的监管盲点逐渐增多。尤其是注册微信号不需要实名认证,让不法分子少了“后顾之忧”。
今年4月,微信方面曾发布过《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但目前管理外部链接主要还是依据用户举报,这远远不够。移动互联时代对技术监控手段和自查自纠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微信平台的监管能力应与其产品研发、推广等齐头并进,保证“朋友圈”的生态环境,真正对用户负责。”(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理赔服务向新进化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风险提示:警惕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家庭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两全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投资
- 谨以初心敬人生 ——三位国寿保险人的执着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国寿新闻介绍:三十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风险提示:警惕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个人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个税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父母
- 雪域75载换新天:保险守护美好生活的高原答卷
- 平安产险天津分公司:极速响应交通事故 专业
- 德化空中庭院人居项目全国征名 总礼遇预估
- 以艺逐光乐享银龄 第三届“渤海银行杯·银
- 溯源华夏文脉 致敬人文始祖|天津家传古玉博
- 江南大学陈伟教授 受邀参加2026北京国际文
- 江南大学陈伟教授受邀参加 吉林省教育厅202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介绍:退役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保险知识介绍:退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