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如何处置非法集资
核心提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决定,按照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限制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
我国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对处置非法集资有着明确的规定。今天,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就带您来看一看。
处置非法集资的步骤包括:
1·调查认定
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2·调查措施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涉嫌非法集资的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2)询问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
(4)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依法查询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账户
需注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调查不得拒绝、阻碍。
3·处置措施
(1)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资产。
(2)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追回、变价出售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
(3)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决定,按照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限制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
4·清退资金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5·清退集资资金来源
(1)非法集资资金余额。
(2)非法集资资金的收益或者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
(3)非法集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4)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
(5)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
(6)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内容来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号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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