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率先出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改革举措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日前,市消防救援总队在全国率先出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改革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日前,市消防救援总队在全国率先出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改革举措。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从即日起,市消防救援总队将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管理,其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在国家有关新规定出台之前,继续遵照现行规定执行。
严格落实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备案制度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以及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在“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上予以备案,并保证所出具的相关技术文件真实有效。未在“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注册前应签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承诺书》,并将企业有关情况和承诺书上传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市消防救援部门将严格落实“三严查”制度,加大对从业条件、执业行为、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抽查,并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全流程监管,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将纳入火灾事故责任倒查范围,调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处罚,对严重违法失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在主流媒体上予以曝光。
市消防救援总队开通了咨询电话,022-27330119转8500,方便为社会各界答疑解惑。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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