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经纪人”发布房源信息在广州被禁止
核心提示:中新网广州7月21日电(许青青蒲锦绚)广州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记者21日获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出相关通知,对广州房地产房源信息发布做出进一步规范,以“独立经纪人”的形式发布房源信息行为被禁止。今年5月,广州市住建委与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的通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
中新网广州7月21日电 (许青青 蒲锦绚)广州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记者21日获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出相关通知,对广州房地产房源信息发布做出进一步规范,以“独立经纪人”的形式发布房源信息行为被禁止。
今年5月,广州市住建委与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的通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该通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规定中介机构应履行房屋信息尽职调查义务,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近日,广州住建委发布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原本房地产中介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广州房地产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地产信息的行为以及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作出相关规定。
《通知》规定,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不得为没有实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不得以“独立经纪人”的形式发布房源信息。
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接受委托放盘时,应查验、核对房屋产权信息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经委托人同意并书面委托后方可在门店、网站等渠道发布(相关资料须留存备查),不得利用未经委托的房源信息开展中介服务。
据了解,《通知》还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房源广告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出现委托房屋成交、当事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等情形的,应当自合同签订或委托人取消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各类发布渠道撤除。
同时,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该建立房源信息投诉举报机制和违规经纪处理机制,对虚假信息及违规发布信息的经纪人及时处理,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准确。
广州市住建委表示,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网络平台房源信息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完)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天津: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请对这些行为说“
- 天津: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夺命仅需100秒
- 天津:警惕身边的电动自行车“杀手”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指南 禁止进楼入户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严禁不合规充
- 天津: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示 远离易燃易爆
- 天津:电动自行车的这些误区要避开!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严禁私自改装
- 天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禁止购买不合
- Hello Kitty Cosmos光影特展登陆深圳,以沉浸
- 佳能携手胡可直播间 以“明星感”视听语言
- 佳能“佳直播”携手时拍传媒,开启明星感团播
- 津韵流芳两载情 艺彩华章映初心——天津市
- 飒爽英姿谱新篇 老兵俱乐部隆重成立
- 与鸽同行 逐梦飞翔 ——天津飞鸽集团赴甘肃
- 【头条专访】李海生:从饲料销售到肉类贸易领
- 【头条专访】用歌声为时代注脚:专访天津实力
- 《踏歌起舞,活力时光》为主题的系列春节文艺
- 天津:聚力津门资源•赋能企业出海
- 纪念孙中山诞159周年书画笔会活动在天津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