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又增9处电子眼 专治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
核心提示: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何会文8月1日起,宝坻区9处电子警察新增开启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摄录功能,以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8月1日起,宝坻区9处电子警察新增开启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摄录功能,以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据了解,近期,交警宝坻支队完成对以下9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升级改造,在原有摄录超速、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及其他各类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新增开启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拨手持电话两项违法行为进行摄录的功能,于8月1日起投入使用。
据了解,这9出电子警察所处的位置分别为:
津围公路63km+450m(双王寺村附近)、
津围公路64km+150m(双王寺村附近)、
宝白公路12km(张岗铺村附近)、
九园公路2km(霍各庄镇西双树村附近)、
平宝公路46km(后莲花村附近)、
钰华街与建设路交口、
南三路与开元路口、
开元路与潮阳大道口、
北城东路与东环路交口。
真的!别再“开车打手机”了
白天夜间画面都一样清晰!

交管部门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天津查处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约5900起。行驶中确有接打电话需求,应按照法律规定先将车辆行至安全地带靠边停车,再接打电话。
● 与在普通道路被摄录后不同,如果在快速路、高速公路沿线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摄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除了将被处200元以下罚款以外,驾驶证还将被记2分。
● 对于驾车接打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此种违法在何种道路上发生,驾驶人都将被依法处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2分。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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