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讨薪案落判 比一审少千万
核心提示:去年9月15日,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新画面公司的证据无法证明汇款给张艺谋的1253万余元是《三枪》分红,故判决新画面公司支付张艺谋1500万《三枪》票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昨天上午,导演张艺谋起诉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画面公司)“讨薪”案终审落判,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新画面公司1253万余元已给付张艺谋,其仅需向张艺谋支付余款246万余元。
>>一审
索要1500万获支持
张艺谋在一审时起诉称,2009年他与新画面公司、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签订了《协定备忘录》,合作拍摄《三枪拍案惊奇》(以下简称《三枪》),并约定影片在内地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新画面公司的宣传发行费后,由三方均分,每方应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张艺谋表示,新画面公司拿到全部票房收入后,并没有向其分成。
新画面公司一审开庭时表示,已分13次向张艺谋的妻子支付了1253万余元分成款,并代为缴纳了税款,故公司没有欠张艺谋任何款项,并提供了13张汇款凭证予以证明。
张艺谋认可这笔钱,但称这是对方支付的其他影片的导演费,和《三枪》的拍摄分成无关。
去年9月15日,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新画面公司的证据无法证明汇款给张艺谋的1253万余元是《三枪》分红,故判决新画面公司支付张艺谋1500万《三枪》票房分成,同时承担诉讼费11万余元。
>>终审
改判欠款额为246万
新画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三中院提出上诉。今年1月11日,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二审中,新画面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该公司在2005年1月10日的500余万元银行取款记录及记账凭证、收入凭单等,以证明《英雄》《十面埋伏》等影片的报酬已经支付给张艺谋。因此该公司支付给张艺谋的1253万余元并非是其前几部影片的报酬,正是《三枪》的票房分成。
张艺谋方则表示,2005年1月10日当天张艺谋本人并不在京,而是在云南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新画面公司并不能证明把这500多万的现金交付给了张艺谋本人,收款人栏中并没有张艺谋的签字,该笔资金的去向并不明确。此外,此次主张的仅是部分报酬,目前张艺谋与新画面公司合作的七部电影,被拖欠的总报酬应为税后2700多万。
昨天,市三中院公开宣判,认为双方对1253万余元已经给付并无异议,但张艺谋表示这笔钱是其他影片的报酬款。电影《三枪》的上映时间为2009年10月,而这笔款项开始给付的时间是2010年4月,时间上较为接近和合理。新画面公司二审提交的新证据也显示,在2005年1月,新画面公司支取现金给付张艺谋片酬的行为可以确认,因此此次争议的款项可以认定属《三枪》的分成款。对张艺谋所称仍欠其他片酬的事实,二审法院不予具体审查,如果仍有争议,双方均可另行主张。
最终,三中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新画面公司给付张艺谋分成款余款246万余元,驳回张艺谋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天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严禁购买不合
- 天津:“电”亮生活 也要“防”火于未然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合理控制充电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父母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知识科普:用保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健康知识科普:科学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健康知识科普:闭目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健康知识科普:一把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如何预防火灾?
- 天津:警惕身边的夺命杀手 电动自行车防火安
- 天津:电动自行车为何频频引发火灾?
- 李树凯先生《王派快板艺术的节奏与板式》新
- 【百花园】王宝贵:清秀大气,古拙脱俗——著名
- 海河游船贴心加航次 韩国游客畅游津城母亲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消保知识科普:强化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消保知识科普:焦化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消保知识科普:规范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消保知识科普:维护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
- 中国人寿立长青之志:国之常青 人之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