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要打破刚性兑付
核心提示:北京商报讯(记者崔启斌刘双霞)在昨日举办的“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姚余栋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要明确“谁投资,谁买单”的风险自担原则,打破刚性兑付的不合理预期。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的扩大,行业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加大,对于打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刚性兑付的需求也不断加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刘双霞)在昨日举办的“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姚余栋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要明确“谁投资,谁买单”的风险自担原则,打破刚性兑付的不合理预期。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的扩大,行业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加大,对于打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刚性兑付的需求也不断加强。目前,除了股市,其他投资领域的投资人普遍存在政府或公司兜底的想法,投资人对于投资标的的研究不重视,在金融知识缺乏的情况下,盲目进行投资,造成投资风险被忽视。
姚余栋建议,打破刚性兑付要加强对于投资者的教育,投资者要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宣传,使消费者加深对监管政策的认识。
现阶段,网贷行业监管政策还未完全落地,行业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明的问题,如平台的坏账率、资金流向等信息不透明,导致投资者对于平台缺乏完整清晰的认识,不能完全识别风险,姚余栋建议行业要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统一的信息披露机制,严禁平台虚假宣传和捆绑销售。此外,由于行业本身的互联网属性,要建立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中加入仲裁条款。
此外,姚余栋还重申了此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相关政府部门、企业、行业自律组织达成的共识。姚余栋介绍,包括P2P、P2C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名称应与其投资属性和法律关系相一致,不能笼统使用“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等产品名称,误导和迷惑普通投资者。同时要形成全国统一、简明、标准化、便于查询和追溯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代码。对于投资者应设立基本投资门槛,建立起网络借贷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产品流动性,以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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