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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徐晓兰:互联网金融不能卡死和管死

字号: 2016-03-06 10:30 来源:中国经营报

核心提示:作者:李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自2014年开始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与促进进行调研与提案。在她看来,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会必然出现波折,而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400多年的发展历史,互联网金融不到20年,尚处于青春期,存在不足或挑战,是正常的。“不能说出现问题就一定要卡死或管死,这不是理性的管理方式。

作者: 李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自2014年开始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与促进进行调研与提案。在她看来,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会必然出现波折,而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400多年的发展历史,互联网金融不到20年,尚处于青春期,存在不足或挑战,是正常的。“不能说出现问题就一定要卡死或管死,这不是理性的管理方式。”

徐晓兰及其他委员通过前一阶段对金融业、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的广泛调研,发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争议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非对称的监管问题。互联网金融没有形成体系,金融主体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边界尚未明确。如果用传统的方式监管,是否有利于互联网金融新兴业态的发育值得商榷。如果用传统金融监管手段,是很难适应的。这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反思,或者调整监管方式及监管理念。

其次,资金安全问题。在没有第三方托管的条件下,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级的管控措施,能否替代传统金融信用评级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全部联网的评级体系,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是否所有都建立了科学可靠的信用评级体系?

第三,金融的消费权益保护行为。互联网金融基于网络数据,取证需要专业的团队,是否会造成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困境。

针对近一段时间出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负面新闻,徐晓兰认为,“有病要吃药打针,不是有病就扼杀了,这考验着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

基于此,徐晓兰建议,首先要鼓励扶植互联网金融进入既有传统金融机构尚未覆盖的领域和薄弱环节。其次要进行不同业态的监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监管业态和框架中,做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能够有机结合。第三,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标准,进行行业主动管理和分级管理。第四,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和协调机制,实施专门的保护机构。从长期发展来看,国家战略层面需要大力推动发展,统筹多维的立体大数据体系,建立全面的信用体系,进行监管创新,改善金融的生态。

Tags:金融 徐晓兰 互联网 监管 委员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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