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前东家"名声不好" 告百度讨"被遗忘权"5月8日 23:38
(原标题:男子告百度讨“被遗忘权”败诉)因前任东家“名声不好”,男子任某将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告上法庭,要求删除与前任东家相关的搜索关键词和链接,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及相关经济损失每月5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任某的诉求在一审二审中均被驳回。任某诉称,其是国家高级人力资源师、著名管理设计大师。
- 中国首例网络“被遗忘权”案终审:百度胜诉5月4日 20:19
(原标题:中国首例网络“被遗忘权”案终审:百度胜诉)5月4日消息,海淀法院今日称,其依法审结了公民个人信息“被遗忘权”司法保护领域的全国首例案件,该案原告为任某某,被告为“国内网络搜索业龙头企业”,任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后,任某某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者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海淀法院并未在4日公告中直接披露原告身份。
- 谷歌下周在所有欧洲搜索结果中实施“被遗忘权”3月5日 23:55
据国外科技媒体9to5goole消息,谷歌今天宣布,从下周起,将把“被遗忘权”(Right-to-be-forgotten)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欧盟之外的其它地区,以遵循地方监管机构的要求。过去几年中,“被遗忘权”曾在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被频频提起,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权利?其实,欧盟早在1995年就提出过这个概念,即在某些信息属于“不足够、无关系、已过时”的范畴内时,公民有权要求搜索引擎从搜索结果中删除相关资料。
- 日本法院要求谷歌删除旧新闻2月29日 22:30
信息时报综合报道据日本网站2月28日报道,日本一家法院已承认“被遗忘权”,要求谷歌删除关于一名男子三年前被捕的旧闻。据报道,这名男子声称个人权利遭到了侵犯,因为只要在谷歌搜索引擎中输入他的姓名和地址,就会出现三年多以前的新闻报道。当时,他曾因触犯反儿童卖淫和色情法而获罪,并被罚款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