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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简称《医疗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圳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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