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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金微北京报道在全国互金整治风暴之下,“债权转让”去留引起行业广泛关注。有消息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要求P2P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均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转让、股权转让、股市配资等业务。债权转让作为一种模式在P2P广泛使用,如果按这一整治方案,可谓是一刀切。《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平台停止以专业放贷人为主的债权转让模式,同时有些放贷人的身份出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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