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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取消行政辖区选号限制 系全国首批试点城市

2017年06月21日 23:44

宜昌取消行政辖区选号限制 刘康 摄

中新网宜昌6月21日电 (姚华 董晓斌)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21日发布消息,该市已正式开始试点车辆上牌选号新规,取消行政辖区选号限制,市民今后购买新车或二手车过户可跨辖区选号。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自今年6月20日起,公安部在8省8市推广应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宜昌市是公安部选定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张晓波介绍,选号新规实施后,放开了车主选号的行政区域限制,宜昌市民为新购或二手车上牌,行段统一,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号,打破原有的辖区车牌号段限制。

车管部门上牌前对车辆进行检测 刘康 摄

另外,车主在购买二手车时也可使用原车号牌号码。根据新政,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车主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均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相关业务时提出申请即可。

张晓波表示,这次改革对车主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时限,从原来“必须使用原机动车3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市民在网上进行自助选号 刘康 摄

此外,此次试点,选号系统全国统一,号码资源全部公开向社会发放;网上选号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行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互联网和公安系统选号网分别设立选号库和备用库,当选号库号牌资源少于规定数量时,系统随机将备用库号牌资源投放入选号库。(完)

文章来源:https://www.headnews.cn/2017/0621/7413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