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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

2017年06月08日 23:10

据新华社电 “长期以来,长城的保护一直存在误区——很多人认为残缺的城墙,低矮的烽燧,残破的关城、营堡并不符合大众内心对长城的普遍认知,这就使长城保护实践中存在大量修复和复原的想法和做法。”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柴晓明说。

今年,长城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将满30年。在6月6日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举行的“长城保护维修理念与实践”论坛上,来自长城沿线各地的专家、社会组织代表齐聚于此,共同探讨长城保护与维修应遵循的原则和理念。

柴晓明在论坛上表示,目前很多长城的地面部分已经坍塌或消失,以残垣断壁、碎石土垄、沟沟坎坎的形态存在。现阶段进行全线的修复或复原既不现实,也是对长城的破坏。长城维修应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坚持精细化操作。

“一点点、一段段、一件件地去做标准和规范,我们的保护与修复工作要走向理性。”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长詹长法认为,“对已坍塌或消失的长城遗址,原则上要实行原状保护,通过局部整理和养护,维护遗址走向和轮廓的原貌,不进行原址重建或大规模修复,对于其有特殊价值,与重大历史事件有密切联系的点段,在严格保护其原形制、原结构的基础上,可适度进行修复。”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保存胜于维修,维修胜于修复,修复胜于重建。此外,在长城保护中还必须坚持预防性保护为主的原则。

文章来源:https://www.headnews.cn/2017/0608/736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