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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部长表态将给互联网专车带来哪些利好?

2016年02月26日 00:07

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是专车平台获得运营许可的最后一环,而工信部的支持态度,将使专车平台离成功合法化又近了一步,至少是少却了最后环节的后顾之忧。

《财经》记者 张舟逸/文

在2月25日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就滴滴打车问题作出正面表态,称总体上应积极支持,但要趋利避害,把好的地方充分发挥出来,不利的地方压制到最低。

苗圩表示,这是互联网时代分享经济的产物,新生事物会对传统行业带来冲击,此事监管在交通运输部,工信部也参与了这项工作。

工信部的积极表态将对滴滴带来哪些利好?从目前流传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雏形来看,工信部虽然在专车问题上并不具备主导权,但也有明显职能参与。

而从专车经营合法化的流程设计上来看,《管理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中,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管理办法》也规定,未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通信主管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等处罚。这即是说,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是专车平台获得运营许可的最后一环,而工信部的支持态度,将使专车平台离成功合法化又近了一步,至少是少却了最后环节的后顾之忧。

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熊丙万认为,虽然工信部的表态趋于利好,但专车政策的突破关键仍然在交通部。从拟出台专车管理办法来看,对平台最核心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授予环节,话事权仍在交通部门,甚至很可能仍是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赵炜华博士表示,工信部的表态比之前交通部在两个征求意见稿中态度要更积极一些,“但最终还得看具体的政策和规则,是否真的实现了趋利避害。”

文章来源:https://www.headnews.cn/2016/0226/5169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