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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指”:又有人胜诉

2015年10月25日 18:32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包括光大证券在内,备受瞩目的一批涉嫌在资本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的案件已被一审裁判。投资者获得66万元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在因果关系认定方面,光大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期间,如果原告投资者进行50ETF、180ETF及其成份股、IF1309、 IF1312交易且其主要交易方向与光大证券公司内幕交易方向相反的,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光大证券公司应对其过错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予以赔偿。至于损失计 算,则应以原告投资者的实际交易情况,考虑交易价格与基准价格的差额,区分不同情况合理计算损失金额。

对于原告投资者在非内幕交易时间段进行的交易,属于跟风买入受损,光大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并无过错,无法认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https://www.headnews.cn/2015/1025/423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