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曝光名单(7月24日-7月25日)
核心提示: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节选) 第三十九条 为电动车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禁止在高层建筑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节选)
第三十九条 为电动车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禁止在高层建筑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禁止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巡查、检查工作,发现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的,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五十六条 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天津市消防条例(节选)
第三十二条 禁止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为电动车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曝光名单(7月24日-7月25日)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Hello Kitty Cosmos光影特展登陆深圳,以沉浸
- 佳能携手胡可直播间 以“明星感”视听语言
- 佳能“佳直播”携手时拍传媒,开启明星感团播
- 津韵流芳两载情 艺彩华章映初心——天津市
- 飒爽英姿谱新篇 老兵俱乐部隆重成立
- 与鸽同行 逐梦飞翔 ——天津飞鸽集团赴甘肃
- 【头条专访】李海生:从饲料销售到肉类贸易领
- 【头条专访】用歌声为时代注脚:专访天津实力
- 《踏歌起舞,活力时光》为主题的系列春节文艺
- 天津:聚力津门资源•赋能企业出海
- 纪念孙中山诞159周年书画笔会活动在天津隆
- “十四五”健康保障新突破:看多层次医疗保障
- 中国人寿:以两乡网点“小切口” 写普惠金融
- 天津家传古玉民族文化博物馆拍卖有限公司 1
- 天津市沧州商会召开工作会议 明确五大职能
- 天津:“银龄智享秀夕阳”数字生态平台新闻发
- 国际CMF设计奖·展览馆正式开馆——开启全
- 金融文化实践录 | 以“浙江精神”赋能国寿
- 天津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协会 梵行书院2025大
- 金融文化实践录|中国人寿:守护“小确幸”,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