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立法增强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
核心提示:中新网重庆7月31日电(记者钟旖)《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31日提请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进一步加大了该市房屋征收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5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草案发送给重庆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将草案公布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众信息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中新网重庆7月31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31日提请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进一步加大了该市房屋征收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
“2017年5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草案发送给重庆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将草案公布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众信息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余捷透露,二次审议草案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
资料图:置业顾问向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方面,二次审议稿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范围仅限定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行为。
在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问题上,二审稿进一步从程序和实体上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进行了规范。一是规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对调查结果进行认定。二是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的认定和处理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并送达被征收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被征收人对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或送达后三日内提出。
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被征收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在这一方面,二审稿删除了关于预评估的规定,同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进行了细化。
二审稿在房屋征收工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力度,从而也将增加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二审稿提出,旧城区改建征收工作中,区县政府应将征求意见情况、听证情况和根据公众代表、被征收人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并规定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估报告,告知被征收人有申请复核评估的权利。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南台村:“大喇叭”传出保险“好声音”
- 一零一企业家俱乐部举行入会仪式:资源聚合
- "多拉快省好"全能战士,风景T7破解场景化物流
- “佳直播”携手海川星辰,打造明星感团播新体
- “跃动未来”计划启航,中国人寿深度赋能体育
- 福田风景T7上市:重塑微卡市场格局
- 退役军人齐聚一堂迎八一 重温军旅荣光续写
- 中国人寿第十九届客户节圆满收官:一场穿越“
- 【头条专访】 悬疑剧《雨夜惊魂》实力派演
- 穿越时空的颜料罐:“国寿小画家”十五周年艺
- 2025首届数字经济赋能银发经济与大健康产业
- 22.3亿阅读!中国人寿神兽盲盒获评年度传播标
- 琴弦上的家国情怀:宋禹霏古筝师生音乐会奏响
- 中国人寿受邀参加央视财经“7.8”主题对话
-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召开学习贯彻金融系统党的
- 四川金川县开展“天府同心·温暖同行”儿童
- 四川金川县:花椒丰收采摘忙 干群合力保丰收
- 银发关怀、金融科普、公益服务……N种方式
- 中国人寿“五位一体”帮扶模式助力大六号镇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 以全链条服务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