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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字号: 2017-06-19 21:04 来源:新浪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蜂产品等2类食品12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总体情况:乳制品125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特此公告。附件:附表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607-乳制品附表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蜂产品等2类食品12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乳制品125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607-乳制品

附表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607-蜂产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1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2010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液体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三聚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玉米赤霉醇、商业无菌共16指标。

2。其他乳粉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共11个指标。

3。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黄曲霉毒素M1、铅(以Pb计)、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以苋菜红计)、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以日落黄计)、亮蓝及其铝色淀(以亮蓝计)、诱惑红、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霉菌、三聚氰胺、纳他霉素共19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乳制品)

附件2

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产品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蜂产品)

原标题: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7期)

Tags:食品 安全 抽检 信息 产品 合格 国家标准 及其 公告 山梨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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