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赫拉防晒液等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核心提示:食药监总局:兰亭防晒露等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8日发布通告称,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其中多款被抽检产品涉嫌假冒。
食药监总局:兰亭防晒露等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8日发布通告称,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其中多款被抽检产品涉嫌假冒。
通告指出,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亲肤防晒液(进口国澳大利亚)、标示为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露等12批次产品不合格。
根据通告,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发现标示为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标示为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标示为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晒露为涉嫌假冒产品。
其余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信息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布。
食药监总局强调,上述不合格产品的代理(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食药监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代理(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南台村:“大喇叭”传出保险“好声音”
- 一零一企业家俱乐部举行入会仪式:资源聚合
- "多拉快省好"全能战士,风景T7破解场景化物流
- “佳直播”携手海川星辰,打造明星感团播新体
- “跃动未来”计划启航,中国人寿深度赋能体育
- 福田风景T7上市:重塑微卡市场格局
- 退役军人齐聚一堂迎八一 重温军旅荣光续写
- 中国人寿第十九届客户节圆满收官:一场穿越“
- 【头条专访】 悬疑剧《雨夜惊魂》实力派演
- 穿越时空的颜料罐:“国寿小画家”十五周年艺
- 2025首届数字经济赋能银发经济与大健康产业
- 22.3亿阅读!中国人寿神兽盲盒获评年度传播标
- 琴弦上的家国情怀:宋禹霏古筝师生音乐会奏响
- 中国人寿受邀参加央视财经“7.8”主题对话
-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召开学习贯彻金融系统党的
- 四川金川县开展“天府同心·温暖同行”儿童
- 四川金川县:花椒丰收采摘忙 干群合力保丰收
- 银发关怀、金融科普、公益服务……N种方式
- 中国人寿“五位一体”帮扶模式助力大六号镇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 以全链条服务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