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 拼车每天不超2次
核心提示:新华社天津6月2日电(记者付光宇)日前,依据《天津市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发改、公安、网信、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对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派单次数,合乘的基本原则及合乘提供者的资质等作出了规定。
新华社天津6月2日电(记者付光宇)日前,依据《天津市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发改、公安、网信、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对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派单次数,合乘的基本原则及合乘提供者的资质等作出了规定。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先在互联网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指导意见规定,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范围限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合乘服务实行限次数制度,每日每车派单次数不超过两次。合乘平台应当提供合乘服务协议,合乘者响应后,须网签合乘服务协议,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人和合乘软件运营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指导意见指出,合乘平台应当要求合乘服务提供者提供必要的身份、车辆登记信息。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不得按时间计费。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合理分摊,并在合乘平台上明示。
指导意见要求,合乘平台在天津市开展合乘信息服务的,应向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备案,并将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管理机构监管平台,按要求实时、完整地提供合乘数据。此外,禁止利用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彩梦伴夏舞,萌娃携福嗨” 亲子健康嘉年华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指南 切勿违规改装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严禁不合规充
- 天津:别让电动自行车成“火”车 消防安全要
- 天津:电动自行车充电防火安全知识 正确充电
- 京津冀企业家俱乐部第32期线下座谈交流会成
- 为特殊群体遮风挡雨 中国人寿用实际行动践
- 天津:以下几种情况会增加电动自行车自燃的几
- 天津: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不能入户充电?
- 天津: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 风景i:首款远程智能控制轻客,重塑智慧物流运
- 福田卡文乐福智能安全双优:IVISTA商用车测评
- 天津:电动自行车安全贴士 控制充电时长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须知 禁止上楼充电
- 天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七不”原则
- 6年跑了60万公里!医药物流白总独宠图雅诺轻
- 锚定普惠金融坐标 勇立民生服务潮头 中国人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严禁私自改装
- 天津:电动自行车预防火灾 安全使用提示
- 天津:电动自行车充电为何频频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