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终审宣判:“非诚勿扰”不侵权
核心提示:今天,金阿欢状告江苏电视台《非诚勿扰》栏目商标权纠纷再审案公开宣判。
中青在线广州12月30日电(实习生郭起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林洁)今天,金阿欢状告江苏电视台《非诚勿扰》栏目商标权纠纷再审案公开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于涉诉商标用于不同的服务类别,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江苏电视台与珍爱网公司不构成侵权,判决撤销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至此,跨度三年、备受瞩目的“非诚勿扰”案尘埃落定。
2013年,温州男子金阿欢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非诚勿扰”商标专用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的理由判决驳回金阿欢的诉讼请求。
金阿欢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江苏卫视和珍爱网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 “非诚勿扰”注册商标的行为,停止使用节目名称。江苏卫视与珍爱网均不服二审判决,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
2016年5月13日,广东高院裁定提审本案,再审的依据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广东高院认为,江苏电视台对被诉“非诚勿扰”标识的使用,从客观使用情况和主观意图来看,属于商标性使用。被诉《非诚勿扰》节目作为一档以相亲、交友为题材的电视文娱节目,其服务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旨在娱乐、消遣的文化娱乐节目;凭节目的收视率与关注度获取广告赞助等经济收入;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为通过电视广播渠道提供和传播节目;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广大电视观众等。与满足特定服务对象、以通过提供促成婚恋配对服务来获取经济收入的“交友服务、婚姻介绍”,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和对象上均区别明显。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能够清晰区分电视文娱节目的内容与现实中的婚介服务活动,两者不构成类似服务。
据此,广东高院作出判决:江苏电视台与珍爱网公司被诉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判决撤销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广东高院民三庭法官肖海棠认为,此案审判结果在维护保障商标权人正当权益、合理维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创作空间和热情,以及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之间取得最佳平衡上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福田欧辉客车亮相2025年UITP全球公共交通峰
- “双碳”战略具象化传播 中国人寿AIGC作品
- 书写健康中国的“少年答卷”中国人寿寿险天
- “小保费撬动大保障”背后:透视广东老龄治理
- 国寿金融文化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
- 天津市曝光2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截至2025.6
- 笔耕少年志,国寿暖途行:国寿高考驿站为津门学
- 从“跑单渴了”到“金融懂了”:中国人寿寿险
- 金融暖流守护万家灯火津沽大地书就社会担当
- 破冰普惠医疗险新赛道 看中国人寿如何托起
- 火热开展中!中国人寿616客户节邀您解锁“超
- 听禅山居获授牌:打造京津冀健康养生新地标
- 福田卡文汽车氢动力系统工厂在京正式投产
- “彩梦伴夏舞,萌娃携福嗨” 亲子健康嘉年华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指南 切勿违规改装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严禁不合规充
- 天津:别让电动自行车成“火”车 消防安全要
- 天津:电动自行车充电防火安全知识 正确充电
- 京津冀企业家俱乐部第32期线下座谈交流会成
- 为特殊群体遮风挡雨 中国人寿用实际行动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