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销售苹果手机有瑕疵 消费者获3倍赔偿
核心提示: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陈先生在京东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却因手机故障无法使用,申请退货失败后,陈先生到苹果店维修,被告知手机经过改装。为此陈先生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决要求京东公司对陈先生进行3倍赔偿。陈先生诉称,2015年6月27日,他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一部AppleiPhone5s(A1530)16GB银色移动联通4G手机并在线支付了3488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陈先生在京东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却因手机故障无法使用,申请退货失败后,陈先生到苹果店维修,被告知手机经过改装。为此陈先生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判决要求京东公司对陈先生进行3倍赔偿。
陈先生诉称,2015年6月27日,他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一部Apple iPhone5s(A1530)16GB银色移动联通4G手机并在线支付了3488元。收到手机后陈先生发现手机本身存在故障无法使用。
2015年7月4日,陈先生通过京东商城的在线客服提交了退货申请,但由于陈先生遗失了手机发票,最终导致退货失败。
2015年8月3日,陈先生自行前往苹果授权服务商处修理手机故障。随后苹果售后向陈先生出具了一份不予保修的报告书,写明故障手机经过非Apple授权的改装或者拆卸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或在维修过程中变得无法使用,因此不在保修的范围内。陈先生随后向京东在线售后提交了投诉,要求京东公司退货并进行3倍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陈先生将京东公司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京东公司辩称,陈先生购买手机时要求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动感公司而并非陈先生个人。而且,发票是由京东公司成都分公司开具的,因此,京东公司认为手机买卖合同双方应为动感公司和京东公司成都分公司,而并非陈先生与京东公司。陈先生购买手机的行为不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不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也当然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3倍赔偿原则。陈先生并未因手机质量问题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其所要求的误工费、交通费都不应当得到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与京东公司应为买卖合同关系的主体,该合同关系不仅应受到合同法的保护,还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陈先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所遭受的误工费和交通费,故这项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最后,法院判决京东公司给付陈先生赔偿款10464元。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国际CMF设计奖·展览馆正式开馆——开启全
- 金融文化实践录 | 以“浙江精神”赋能国寿
- 天津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协会 梵行书院2025大
- 金融文化实践录|中国人寿:守护“小确幸”,托
- 天津静海消防联合区教育局为全区家长发送《
- 中国人寿乡村振兴实践入选人民网“2025人民
- 秦征先生铜像雕塑捐赠仪式在天津画院隆重举
- “津韵明德,二载华章”——津园养老社区联合
- 匠心守非遗 岁月铸传承|天津举办戏曲传承与
- 四抓落实在行动丨中国人寿筑牢中原民生保障
- 天津时尚盛会圆满落幕:时尚姐姐圈启动暨春晚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以案释险筑牢消费
- 鹭岛情暖普惠路 国寿守护万家安
- 天津:电动自行车充电要小心 防范火灾别大意
- 天津:电动自行车防火 牢记“全攻略”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不要改装电动
- 天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手册 禁止飞线充电
- 南北双星耀边疆!中国人寿磨憨、北极村营销服
- 从一家人的幸福到“亿”家人的守护 中国人
- 天津:电动自行车使用要安全充电 控制充电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