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食品未标注不适宜人群 消费者可主张十倍赔偿
核心提示:中新网南京3月14日电(朱晓颖严明)销售食品未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可主张十倍赔偿。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就案做出相关说明。在一起网购案件中,赵某于2015年7月11日在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某公司销售的浓缩鱼油磷虾油软胶囊4盒,单价238.8元,共计955.2元,生产日期均为2013年5月10日,保质期均为2016年5月9日。上述产品标签上载明产品配料表:鱼油、南极磷虾油、明胶、甘油、大豆油、肠溶包衣。
中新网南京3月14日电 (朱晓颖严明)销售食品未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可主张十倍赔偿。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就案做出相关说明。
在一起网购案件中,赵某于2015年7月11日在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某公司销售的浓缩鱼油磷虾油软胶囊4盒,单价238.8元,共计955.2元,生产日期均为2013年5月10日,保质期均为2016年5月9日。
上述产品标签上载明产品配料表:鱼油、南极磷虾油、明胶、甘油、大豆油、肠溶包衣。
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16号公告,磷虾油作为食品原料的,应当在标签、说明书标注不适宜人群。
涉案产品在其标签上未标注不适宜人群,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涉案产品虽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卫生证书,但获得卫生证书并不能证明其中文标签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法院认为,被告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视为其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而予以销售,遂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赵某货款955.2元并支付十倍货款的赔偿金9552元,共计人民币10507.2元;原告赵某将涉案4盒健安喜浓缩鱼油磷虾油软胶囊退还被告。
法院认为,被告某公司销售的涉案产品配料中含有磷虾油,应当在标签、说明书中标注不适宜人群,而被告公司未作标注,对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存在安全隐患。涉案产品属于不安全食品,而被告仍予以销售,应当承担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完)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jubao@headnews.cn
- 国际CMF设计奖·展览馆正式开馆——开启全
- 金融文化实践录 | 以“浙江精神”赋能国寿
- 天津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协会 梵行书院2025大
- 金融文化实践录|中国人寿:守护“小确幸”,托
- 天津静海消防联合区教育局为全区家长发送《
- 中国人寿乡村振兴实践入选人民网“2025人民
- 秦征先生铜像雕塑捐赠仪式在天津画院隆重举
- “津韵明德,二载华章”——津园养老社区联合
- 匠心守非遗 岁月铸传承|天津举办戏曲传承与
- 四抓落实在行动丨中国人寿筑牢中原民生保障
- 天津时尚盛会圆满落幕:时尚姐姐圈启动暨春晚
-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以案释险筑牢消费
- 鹭岛情暖普惠路 国寿守护万家安
- 天津:电动自行车充电要小心 防范火灾别大意
- 天津:电动自行车防火 牢记“全攻略”
- 天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不要改装电动
- 天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手册 禁止飞线充电
- 南北双星耀边疆!中国人寿磨憨、北极村营销服
- 从一家人的幸福到“亿”家人的守护 中国人
- 天津:电动自行车使用要安全充电 控制充电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