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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于正抄袭案败诉 被罚款500万人民币

字号: 2016-02-05 17:46 来源:互联网

核心提示:琼瑶公开信琼瑶告于正《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经历十九个月后终审落幕,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侵权。在这次琼瑶和于正的案子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争论,摘取别人故事的某些桥段到底是不是抄袭?回过头来说,被抄的桥段,肯定是好桥段,如果别人戏里边的点睛之笔都被您拿了,您说这个行为怎么认定?“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抄也要抄得有水平。

琼瑶公开信琼瑶告于正《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经历十九个月后终审落幕,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侵权。在这次琼瑶和于正的案子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争论,摘取别人故事的某些桥段到底是不是抄袭?回过头来说,被抄的桥段,肯定是好桥段,如果别人戏里边的点睛之笔都被您拿了,您说这个行为怎么认定?

“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抄也要抄得有水平。记得以前写作文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记忆一些优美的句子,以便于在作文中展现出来——借用别人的话可以让自己的文章增益,借用别人的优势段落改变成属于自己的风格。曹操的《短歌行》就曾从《诗经》里抄袭了6句,不过都抄得圆融。

如果你是琼瑶迷,熟读《梅花烙》,你自然不难看出于正的《宫》抄袭了里面的多少桥段。电视剧本每集一般在一万多字,可是有很多类似于正的编剧,一年随随便便就是几十上百集,要知道一部电视剧的剧本创作极其艰难,从最初的原创大纲阶段的反复磨合,到分段梗概、分集梗概再到剧本,推倒重来是家常便饭,所以即使是20集的电视剧,写作量达到七八十万字甚至更多,也很常见。比较认真的那种编剧,一年最多两部戏,就已经很辛苦了。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发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她恳请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3》,并呼吁观众不要看于正剧,更称自己因为此事心如刀绞,已经病倒。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自从2014年04月08日起,于正的《宫》系列电视剧《宫3》在湖南卫视热播,引起网友热议。开播数日天,就有不少网友截图留言称《宫3》的剧情和琼瑶经典老剧《梅花烙》很像。于正接受媒体采访称:“没文化才说我抄袭。”

2014年4月15日下午2点许,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亲笔写信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和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李京盛司长,指正于正《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剧情并列举出多出证据,琼瑶在微博称:“这是我最深痛的心声!要说的话,都在这封信里,希望各位媒体,体谅我心力交瘁,不要采访我。也希望有正义的朋友,拒看于正电视剧。明知他会利用我来抄新闻,却被欺凌到无法保持沉默。今年四月(指2014年4月)很黑暗,爱我的亲们,请不要祝我生日快乐!我的心会与你们同在。"--琼瑶

随后一个小时左右,于正在微博发文,依旧否认抄袭。于正称《宫3》借用的是演员张庭欲重拍的《绝色双骄》中“偷龙转凤”的桥段。他与张庭林瑞阳的微信来往可以给剧本作证。并态度友好的表示:“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

中国已经走向尊重著作权的方向,摆脱“山寨版”的印象。但是,像于正如此明目张胆,藐视著作权法,罔顾版权精神,剽窃盗用别人心血,还用各种方法自圆其说,打击已经被他伤害的被害人,实在令人发指,匪夷所思!(据说此人也盗用其它制作人的戏剧,受害人并不止我一个!)

每次创作,我总是投入最大的热情和心血,创作艰难,抄袭容易!看到网友在各网站贴出的指责,说《梅花烙》不但被于正抄袭窃盗还被糟蹋,我实在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手边的工作,也完全停止。在伤心、沉痛、无助下,只有写下这封公开信,向两位领导呼救!

Tags:于正 琼瑶 抄袭 梅花 广电总局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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