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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城管认定为非法经营扣车罚款 快车司机向滴滴索赔

字号: 2015-11-29 16:59 来源:北京晚报

核心提示:滴滴快车司机杨先生在大兴经营快车生意时,被大兴城管执法局认定为非法经营,罚款3000元。杨先生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欺诈行为诱骗他加盟该公司,收取管理费却无法保证其属于合法经营,并遭受行政罚款,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遂于近日起诉要求小桔公司赔偿其所受的行政罚款3000元,并由小桔公司指定对杨先生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的北京京北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滴滴快车司机杨先生在大兴经营快车生意时,被大兴城管执法局认定为非法经营,罚款3000元。杨先生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欺诈行为诱骗他加盟该公司,收取管理费却无法保证其属于合法经营,并遭受行政罚款,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遂于近日起诉要求小桔公司赔偿其所受的行政罚款3000元,并由小桔公司指定对杨先生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的北京京北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先生称,今年6月他通过上传汽车照片及个人相关证件,经小桔公司审核通过,成功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快车司机。小桔公司承诺他作为快车司机,属于合法经营,并指定由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对杨先生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然而8月29日,当杨先生通过滴滴快车软件派单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附近接单时,却因没有相关经营证照,被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处。执法人员扣押了杨先生的轿车,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小桔公司既然同意我加盟挂靠在他们公司经营客运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就应当保证我的经营行为属于合法经营行为。”杨先生认为,小桔公司未能就滴滴快车取得合法的行政经营许可,导致他遭受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小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北京京北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小桔公司委派的管理公司,也应当就他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林靖)

Tags:滴滴 经营 公司 小桔 快车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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