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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网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索赔9000万

字号: 2016-04-16 02:3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核心提示:(原标题:大众点评网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索赔9000万)本报记者徐然北京报道4月11日,上海浦东法院公开审理了大众点评网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大众点评网诉称,百度窃用大众点评信息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提出90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45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并要求百度刊登公告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上海浦东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原标题:大众点评网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索赔9000万)

本报记者 徐然 北京报道

4月11日,上海浦东法院公开审理了大众点评网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大众点评网诉称,百度窃用大众点评信息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提出90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45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并要求百度刊登公告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上海浦东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大众点评网在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回应中称,百度地图商户首页显示大众点评的点评,有的版本中将点评内容全部完整展示,并在页面上搭载百度糯米和百度外卖广告,直接获取了巨大利益。百度将大众点评享有合法权益的商户信息和点评内容直接作为自己的内容使用,实现了对大众点评服务的市场替代。

百度则认为,在网站向百度开放Robots协议的情况下,百度才会抓取网站数据,并将其提供给广大网民搜索。百度地图抓取大众点评网的内容是在Robots协议允许的情况下。“Robots的修改非常容易。但从第一次发律师函到现在有三年时间,大众点评网始终没有修改Robots。如果认为百度侵权了,为何不修改Robots避免百度抓取?”一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著作权”起争议

浙江君测律师事务所谢鹏律师表示,Robots协议是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在中国境内也被各大主流网站所接受,“在此案中,大众点评网的Robots协议如果面向百度等搜索引擎开放,百度地图抓取大众点评网的内容又是在Robots协议允许的情况下,大众点评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恐存在较大障碍”。

Robots协议的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

当然,大众点评网并不希望自己的用户点评信息被抓取。大众点评网认为,商户信息及用户评论为其赢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堪称自己的“竞争优势”。作为“大众点评网”的所有权及经营权人,汉涛公司对于“大众点评网”所刊登的商户描述、用户点评、照片图片等内容享有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然而百度并不认同上述观点。

根据《著作权法》,其保护对象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三条明确列出了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等等。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于大众网站没有对点评内容采取任何保密措施,所以点评内容不能被视为“商业秘密”。然而大众点评是否拥有相关内容的著作权,记者采访的法律界人士也认为尚有争议。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07年,大众点评网就曾为捍卫自己的“点评内容”发起过诉讼。2007年底,大众点评网对爱帮网提起了诉讼。原因在于其发现爱帮网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对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且拒绝删除。2008年10月,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要求爱帮网立即停止其使用来源于大众点评网中的内容。爱帮网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大众点评网的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范畴,原告的权利存在瑕疵,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一中院于2009年9月二审判定,认为大众点评网与网友共同拥有著作权而一审起诉主体有瑕疵,并以大众点评网没有汇编权为由推翻了一审结果。

然而案件并未就此结束。2009年12月,大众点评网第二次就侵犯著作权对爱帮网提起诉讼。2010年8月,大众点评网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帮网告上法庭。大众点评网相关负责人彼时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通过著作权很难打出结果,而起诉不正当竞争,只要说明大量抄袭这种方式有问题,并通过这种抄袭获利,就可以彻底地打赢官司。

O2O大战

在此次的官司中,大众点评网的诉由依旧是“不正当竞争”。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大众点评网对百度的诉讼于2014年初发起,两年间几经管辖权异议,最终案件于上海公开审理。“在2014年初百度还没有大规模开展O2O业务。本案的被告是百度地图,地图本身是导航服务,大众点评提供的是数据点评类服务,两者业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对此,大众点评网也不认可。“百度经营周边生活信息服务,旗下多种业务都与大众点评为同业竞争者,否则不可能在点评页面上加载百度糯米、百度外卖的广告。”

据了解,案件庭审中,百度曾以大众点评网和高德地图的合作协议进行举证。“高德抓取大众点评网的数据在高德地图显示,用户通过高德地图可以访问大众点评网站,大众点评会给高德利润分成。百度地图做的同样的事,标注了点评来源并提供跳转链接,大众点评损失从何而来?” 大众点评网则认为,“百度地图有的版本没有提供跳转的链接,有的版本在展示了完整的数条精华点评后提供了跳转的链接,还有版本甚至不标注来源。”

在案件终审前,法律层面的“是非”仍未可知。需要指出的是,这场争议或许和双方背后的控股资本与战略布局不无关系。

2014年2月19日,腾讯以认购新股的方式成为大众点评网占股约20%的股东并保留未来认购大众点评网额外股份的权利。双方宣布力争打造中国最大的O2O生态圈。2015年10月,大众点评网与美团合并。而美团曾于2011年、2015年两次接受阿里巴巴投资。

2015年9月,李彦宏在百度世界大会上表示,希望通过百度地图、手机百度、百度手机助手三大入口形成巨大流量供应,以百度钱包作为支付场景,从而形成一个串起了百度大部分产品的O2O生态布局。不难发现,巨头们对于O2O的争夺从未停止。

(编辑:黄锴,邮箱:huangk@21jingji.com)

Tags:点评 大众 百度 网诉 竞争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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