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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出手演出票务市场 严打“黄牛”炒票

字号: 2017-08-05 14: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7月27日讯据文化部消息,近年来,我国演出市场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一些营业性演出在票务经营方面还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比如2015年韩国团体EXO上海演出涉嫌虚假宣传、2016年韩国团体BIGBANG巡演“黄牛”炒票、2016年王菲“幻乐一场”演出票价炒作等。这些问题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社会对此高度关注。

中国经济网7月27日讯 据文化部消息,近年来,我国演出市场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一些营业性演出在票务经营方面还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比如2015年韩国团体EXO上海演出涉嫌虚假宣传、2016年韩国团体BIGBANG巡演“黄牛”炒票、2016年王菲“幻乐一场”演出票价炒作等。这些问题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社会对此高度关注。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活动,文化部已经起草了《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征求行业协会和部分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网络票务经营平台企业、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剧场等演出票务市场相关单位的意见。文化部对各方面意见做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并就主要管理政策取得一致。针对“黄牛”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演出门票炒作和销售问题,将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纳入管理,并明确了平台的相关责任和义务。《通知》要求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

《文化部加强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监管》主要内容:

(一)强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2011年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11〕56号),要求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代理、预订、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次印发的文件再次强调了相关资质要求,并针对“黄牛”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演出门票炒作和销售问题,将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纳入管理,并明确了平台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这两年出现的部分演出商将热门演出门票打包给“黄牛”售卖,公众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门票的问题,《通知》要求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70%这个比例是在征求演出企业的意见后确定的。针对个别演出商将拼盘演出作为某明星个人演唱会进行宣传,引诱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演出票问题,《通知》要求销售演出门票时,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加强对重点演出的监管。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少数热门的演唱会等容易引发捂票囤票炒票、一票难求等问题。《通知》对社会关注度高、票务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管理做了重点安排,指导地方文化行政部门采取有关预防与处置措施,如对有违规苗头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探索演出门票实名制管理。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近年来票务市场乱象难以得到有效处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文化行政部门自身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执法依据。《通知》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票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提供了处罚依据。同时,《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对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的监管合力,以有效遏制当前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Tags:演出 票务 文化部 市场 炒票 营业性 经营 问题 管理 黄牛

责任编辑: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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